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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針致血癌女亡 威院醫生停牌兩年

【明報專訊】威爾斯親王醫院腫瘤科專科醫生梁錦雪2007年為血癌少女化療,把原本應作靜脈注射的藥物錯誤打入脊髓,令少女因神經病變而死亡。事隔5年,醫務委員會昨裁定梁專業失當,停牌兩年。醫委會又批評醫管局甚少把公立醫院懷疑專業失當的個案轉介醫委會調查,做法需要改善。

醫委批醫局少轉介

醫管局發言人回應稱,考慮轉介個案時,醫管局亦需要顧及病人私隱、家人意願及符合法例的要求,不能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下把病人資料轉交第三者。

2000年在英國畢業的梁錦雪事發時是威院內科腫瘤科受訓醫生,出事後在2008年考獲專科資格,現時在威院任職。威院發言人表示梁本周起放假,院方會研究判決再跟進,未回應是否會把梁解僱。

醫委會判決指出,被告當時是最後一年受訓,之前已進行過約20次脊髓注射,應該知道涉事針藥「長春新鹼」(Vincristine)不可打入脊髓,而且該藥標籤有清楚註明只能靜脈注射,若被告有按醫管局規定進行「三核五對」,不會忽略這些標籤。醫委會因此推斷被告沒有專心進行這高危療程,遠低於註冊醫生的專業水平,其專業失當直接導致病人死亡。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稱,事件經傳媒曝光後,被告飽受壓力,幸得同僚支持,被告在出事後工作已格外小心。

事發於2007年6月15日,患有血癌的呂巧琳(21歲)在威院接受化療針,分別在靜脈和脊髓注射「長春新鹼」和「阿糖胞苷」(Cytarabine),但負責的梁錦雪錯誤把兩種藥均打入脊髓。呂翌日出現發燒、頸痛等,不久陷入昏迷,延至7月7日經家屬同意後拔喉去世。

醫局發警告信 禁升職3年

醫院的調查報告雖指事件涉人為錯誤,但被告只被發警告信,禁止升職及加薪3年。死因庭2010年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醫委會是在死因庭裁決後收到匿名投訴才展開調查,在判決中指出醫管局轉介給醫委會的可疑個案,遠少於經傳媒報道的醫療事故。主持今次聆訊的醫委會臨時主席麥列菲菲承認,事隔5年才處理有關醫生紀律聆訊是十分遲,她稱醫管局每年才轉介一兩宗個案給醫委會,像今次事件明顯涉專業失當,她期望醫管局主動轉介給醫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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